岳人社发〔2016〕46号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市人社局落实2016年市定重点
民生实事项目任务严惩恶意欠薪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人社局落实2016年市定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严惩恶意欠薪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2日
市人社局落实2016年市定重点
民生实事项目任务严惩恶意欠薪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2016百姓期盼十大民生实事”和岳阳市办实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6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确保“严惩恶意欠薪:力争基本实现农民工工资零拖欠”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2016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严惩恶意欠薪:力争基本实现农民工工资零拖欠”。具体达到涉农民工恶意欠薪案件“三个100%”:受理100%、处理100%、反馈100%。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任务部署(1月1日至3月31日)。成立岳阳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措施,并将实事任务布置到各县市区(任务分解表附后)。调研我市农民工实名制和工程款、工资款分账管理、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关于工资支付习惯性流程及支付时间节点等等,起草操作性强、企业可执行政府可监管的政策性文件并向市政府提交代拟稿。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4月1日至12月31日)。
(一)加强维权宣传。印发《劳动者维权知识手册》送法上门;在农民工较集中、维权需求较大的现场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法律咨询;在建设项目工地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开通欠薪举报投诉电话专线;联合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涉农民工的相关法规政策,并及时公布恶意欠薪“黑名单”,形成良好政策宣传和舆论氛围。
(二)落实维权措施。一是开展对元旦、春节期间举报、投诉较多的工地重点巡查专项行动。二是在“端午”、“中秋”、“春节”等传统节日前组织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专项检查。三是分组包干落实劳动保障监察责任。项目名称、建设方公司及负责人、施工方公司及负责人、使用农民工数、农民工工资支付联系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支付保障措施、责任人等均张榜上墙,监察责任实行挂号销号制。四是设立部门联合办公窗口。人社、公安、住建、房产等部门抽调专人在重点时间节点(春节、端午、中秋)联合办公,共同处理重点、疑难案件。
(三)从严从快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加快案件处置效率,建立投诉案件快速受理、处理机制,做到“信息灵、受理快、定性准,处罚严”,实现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案件“100%受理、100%处理、100%反馈”的目标。在受理环节要不推诿、不扯皮,简化受理程序,从快书面审查,即时办理立案手续。在处理环节要抓紧调查不拖延,坚持调解优先原则进行调解处理,无法调解处理的要严格执法、严厉处罚,并规范办案程序、限时从快办结,符合移送条件的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在结果反馈环节,要优化服务质量,坚持正面回应、正面宣传引导,向投诉对象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四) 注重形成合力。加强与各行政部门联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加强与公、检、法的联动,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渠道。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对涉嫌恶意欠薪的,按照《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00号)的相关规定,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切实发挥刑法对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威慑作用。加强与行业组织的联动,鼓励建立行业内部协调解决纠纷机制。
第三阶段:检查梳理(10月1日至11月30日)。针对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梳理,及时查漏补缺。市人社局实事领导小组组织对责任单位及县市区人社局完成实事任务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做好迎接市实事办检查验收的准备。
第四阶段:验收总结(12月)。协同市办实事领导小组对任务完成情况复核,确保顺利通过市检查验收。全面总结实事办理工作经验和成效,宣传推介工作典型。
三、责任分工
根据市实事办统一安排和要求,今年“严惩恶意欠薪:力争基本实现农民工工资零拖欠”实事任务的牵头单位是市人社局,直接责任单位是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相关责任单位是市政府督查室、市信访局、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市住建局、市房产局、市工商局、人民银行岳阳中心支行、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总工会、岳阳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建筑劳务行业协会。
(一)牵头单位及职责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领导:罗忠勇
责 任 人:谈 抒
直接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直接责任人:刘跃裕
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科室: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信访法规科、劳动关系科。
主要职责:负责实事任务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督查验收等工作;负责牵头建立实事办理联动机制,会同并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和落实有关政策法规,为实事任务顺利完成创设良好的政策法制环境和工作环境;负责对各县市区实事任务办理的指导、督查和验收等工作;负责拖欠市本级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的办理、争议案件的劳动仲裁、施工单位与农民工劳动合同的备案,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缴纳和使用。
(二)相关责任单位及职责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牵头做好重点欠薪案件的督办、督查等工作。
市信访局负责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问题接待交办和转办,协调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解决农民工的合理诉求等工作。
市发改委:通过在投融资环境、市场准入、政策扶持等方面的政府行为,对恶意欠薪者实施惩戒和限制。
市政府法制办:对市人社局草拟的涉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的政策性文件(代拟稿)及时通过规范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积极参与涉农民工维权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
市住建局、市房产局:依法通过停工整顿、不予发放施工许可、不予办理住房预售款返还等行政手段,对恶意欠薪者实施惩戒和限制。
市工商局:通过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等,对恶意欠薪者实施惩戒和限制。
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通过贷款、担保、信用等级评定等,对恶意欠薪者实施惩戒和限制。
市公安局:及时办理市人社局移送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依法处理因农民工讨薪引发的危害社会治安行为。
市检察院:及时办理市公安局移送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案件依法及时批捕、提起公诉。
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监督一审法院及时办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及市人社局移送涉农民工工资强制执行案件。
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参与本行业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管理,协助人社局处理所监督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市国土资源局: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批过程中,对恶意欠薪者实行“黑名单”制实施惩戒和限制。
市总工会: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为农民工困难群体提供帮扶。积极参与涉农民工工资纠纷处理及维权法律宣传、咨询。
岳阳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加强涉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宣传力度,对恶意欠薪“黑名单”等公告、告示要使用重要版面和重要时段及时公布。
市建筑劳务行业协会:协助开展农民工骨干(班组长)劳动法律法规培训。积极参与涉农民工工资纠纷处理及维权法律宣传、咨询。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市人社局成立“严惩恶意欠薪:力争基本实现农民工工资零拖欠”民生实事项目任务承办工作领导小组,由罗忠勇同志任组长,谈抒同志任副组长,刘跃裕、姜汀兰、徐波、雷静芳、刘贡献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跃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实事项目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督查检查与考核验收。市人社局综调室何龙同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王三亮同志为联络员,负责与市实事办对接、与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协调、与各县市区局督导联系。各县市区人社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并协调相关单位共同抓。
2、确保工作进度。各县市区人社局要对照目标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每月、每季度目标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逐阶段落实工作任务,每月、每季度按时将报表形成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收到县市区情况后,要认真审核、汇总,形成正式文字材料,经分管局领导及局长签字、单位盖章后报市实事办。
3、夯实基础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市相关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统一数据报送口径,确保统计数据和案例的真实可靠。
4、加强督查考评。将实事工作纳入单位绩效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加强工作督查,每月通报,每季度督查,及时总结推介宣传先进典型。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或因不作为、乱作为而引发大规模群体事件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的,将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2016年省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指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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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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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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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市
区 目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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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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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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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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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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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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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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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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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
楼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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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溪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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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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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 原
管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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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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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
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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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产业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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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恶意欠,力争基本实现农民工工资零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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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民工工资案件100%受理、100%处理、100%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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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受理、100%处理、100%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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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受理、100%处理、100%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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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受理、100%处理、100%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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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受理、100%处理、100%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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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受理、100%处理、100%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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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受理、100%处理、100%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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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受理、100%处理、100%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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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受理、100%处理、100%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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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受理、100%处理、100%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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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受理、100%处理、100%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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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受理、100%处理、100%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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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受理、100%处理、100%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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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受理、100%处理、100%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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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6年6月2日印发